国字号商业银行与民间催债公司联姻让人“毛骨

2022-12-03 17:45 徐经理13326929205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等多家银行都承认了自家行内确实与第三方催债公司有合作。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魏铨在现场既紧张又谨慎地说:“我们行里应该说是有与第三方合作的催债公司,众所周知,因为催收的业务相对比较简单,同时工作量又比较大,我们聘请了一些公司。”(10月30日中新网)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国字号商业银行与民间催债公司联姻让人“毛骨悚然”:一是讨债公司“黑化”的形象根深蒂固,暴力讨债、非法讨债屡见不鲜,在清欠行业暂时无法漂白的当下,国字号企业与之为伍,确实有些骇人听闻;二是商业银行可能遭遇双重失职的嫌疑,譬如催债的多跟信用卡业务有关,在“全额罚息”规则备受诟病的今天,嬉皮笑脸的发卡、悄无声息地罚息,本身就令人惶惑——加之合法合规的讨债方式众多,商业银行却选择了一条“效率优先”的道路,与国字号企业的社会责任似有悖逆。
借钱或者欠债,说到底是市场信用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不是上演“黑帮惊悚”的游戏,而是诉诸成熟公平的社会信用体系。我国从1993年第一张“贷款证”的推出,到“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建设,再到“全国统一的企业与个人征信系统”的升级——屈指算来,征信体系已经走过了近20年。那么,为什么商业银行在面对债务纠纷的时候,还是选择了风险系数更大的催债公司呢?
这个问题离不开三个层面的考量:一是我国征信体系缺失,在规模与服务能力、制度建设等方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二是在信用体系建设中,配套制度有待完善,这些年,银行客户个人信息乃至密码时有泄露,公民隐私权益得不到妥善保管,征信建设多少有些底气不足;三是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市场主体自身就缺乏对信用的尊重与认识,信用问题经常采取“非信用”途径解决,或者说,强势市场主体失信在先,买卖或交易关系自然容易异化。
如果信用等级成为市场“硬通货”,那么,随意拖欠债务等失信行为自然减少很多。在一个民工合法薪水都要靠“讨薪秀”来获取的年代,商业银行与催债公司“眉来眼去”不过是信用体系建设上的另一道暗伤罢了。信用稀缺,无人受益。也许,只有成熟信用体系,才能真正终结“催债惊魂”。